新冠疫情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娛樂和工作方式。隨著各國關閉邊境和執行嚴格的防疫措施,我們現今的生活和“航行”世界的方式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新加坡由于高度開放的經濟,與國際聯系緊密,作為航海和航空的重要樞紐,受到的影響尤其大。這使得在疫情期間,一方面新加坡在控制外來疫情輸入的同時,需要尋找合適的方法來引進多元化的外國投資。另一方面,疫情下經濟衰退導致就業市場疲軟,促使政府加強對保護本地勞動力的保護。因此,新加坡政府必須尋找并取得新的平衡以保持優勢,援助國內經濟復蘇,保護本地勞動力,與此同時,還需保持并加強新加坡的競爭力和對外國投資的吸引力。
基于安全和穩定的需要,新加坡政府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評估和調整相應的措施, 采取靈活、務實的措施防控疫情,并保證社會經濟的發展。
新加坡最近一次的工作簽證政策更新是在2020年8月27日,人力部宣布上調工作簽證的準入門檻。新的工作簽證要求體現了新加坡政府對本地勞動力的保護,同時,政府在外國人才引進方面,更加看重人才的質量而非數量,以更好地推動企業全球化人才的配備,借用外國人才的專長,促進后疫情時代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與未來接軌,并深化與世界的聯系。
李顯龍總理強調:“我們一直是一個向世界開放的國家,歡迎那些能為新加坡社會增值并發揮國人特長的外國人。作為一個自由港口和移民國家,這是我們一開始就擁有的歷史和價值觀。”
根據人力部最新的政策以及我們處理工作準證(Employment Pass “EP”)申請的經驗,我們總結了以下信息,希望可以為您在工作準證申請過程中答疑解惑。
EP申請批準前應注意的事項
1. 最低工資要求
新加坡人力部(“MOM”)于2020年8月27日宣布,申請EP的最低工資要求已增加:
· 最低月薪要求為4500新元(金融業的申請者為5000新元)
· 工作經驗超過10年的申請者預計最低要求會更高(例如,有10年工作經驗的人預計最低月薪要求在9000新元左右)
· 建議雇主在申請EP前使用MOM提供的在線自我評估工具(Self-Assessment Tool “SAT”)評估候選人的申請資格
2. 公平考量框架(Fair Consideration Framework“FCF”)招聘廣告要求
根據MOM的FCF,雇主必須先在政府求職網站MyCareersFuture上刊登招聘廣告,以便本地求職者申請并得到公平考量,然后才能雇傭外籍員工并為他們提交EP申請:
· 這項規定適用于EP和S-Pass申請
· 須刊登至少28天
· EP和S-Pass申請只能在刊登28天后提交
· 雇主必須優先考慮向招聘職位遞交申請的本地候選人
· 可免招聘廣告要求的情況為:
o 員工少于10人的公司
o 月薪20,000新元或更高的申請者
EP申請批準后應注意的事項
在EP申請獲得批準后,MOM將發出原則上批準信(In-Principal Approval “IPA” Letter)。此函自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申請人需在此期間安排來新加坡,否則批準將被撤銷。
申請人前往新加坡時需注意的步驟(截至2021年3月1日)
1. 在預定到達日期的60天內申請MOM入境批準:
a. 雇主必須使用其公司的CorpPass賬戶為申請人申請MOM入境批準
b. 請注意,在確認航班詳情和付款之前,雇主應先獲得MOM入境批準
c. 申請人只允許在MOM入境批準中規定的批準日期入境
d. 若申請人攜家屬入境,雇主也需為每個入境的家庭成員申請MOM入境批準
e. 每個準證持有人都需要一份MOM入境批準
2. 持續跟進關于入境新加坡時有關要求的最新進展,如MOM網站所示:
a. 在入境新加坡之前,建議雇主檢查準證持有者入境新加坡所需的必要事項和檢測。這尤其必要,因為全球疫情形勢仍不穩定,新加坡的規定也是如此
b. 根據準證持有者從哪個國家入境,要求有所不同。更多信息請參見:https://www.mom.gov.sg/covid-19/entry-approval-requirements
3. 申請人抵達新加坡后,必須在機場進行疫情檢測
4. 申請人必須完成隔離(Stay Home Notice “SHN”)或等待COVID-19檢測結果出來(取決于申請人從哪個國家入境)
5. 獲得必要的許可后(完成隔離/陰性檢測結果),申請人就可以通過平常的EP程序來獲得工作準證
到達計劃變更
MOM入境批準有效期為三天。例如:如果申請人申請3月2日入境新加坡,獲得的MOM入境批準將在3月1日、2日和3日有效。
如果到達計劃需重新安排,而新的入境日期不在第一個入境批準的三天有效期內,雇主將需要取消當前的入境批準,并提交一份新的申請,并注明新的入境日期。
COVID-19 醫療保險
雇主必須為所有Work Permit、培訓Work Permit和S-Pass員工提供COVID-19相關醫療保險。如果員工在抵達新加坡后的14天內出現COVID-19癥狀或檢測呈陽性,這份醫療保險必須能夠支付至少10, 000新元的醫療費用。
另外,盡管這項要求對于EP持有者不是強制性的,但我們強烈鼓勵雇主也為他們提供相關醫療保險。
如果申請者/工作準證持有者感染COVID-19,該有誰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本地傳播的COVID-19病例,新加坡政府將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治療和住院費用。但如果準證持有者是在抵達新加坡后的14天內出現COVID-19癥狀或檢測呈陽性,政府將不支付相關治療費用:
· 對于S-Pass持有者,其雇主負責支付相關治療費用
· 對于EP持有者,雇主和EP持有者應對于誰承擔治療費用或如何分擔費用達成共同協議
如果您的企業需要一位經驗豐富的顧問為您提供相關建議來提高獲得批準的機會,并在申請過程中為您提供指導,請在撥打專線(021)61867693 聯系我們。